顾海波:楼市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应依法严处!
——誓与楼市共存亡?!
2009年11月23日,上海各大媒体都大幅标题报道:“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将被依法严处”。笔者为之一振,因为最近一年来,老百姓意见最大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最严重的是住房价格,是否政府也要依法严惩?!
报道说:“当前上海加强了市场价格监管,以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。其中,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大对粮、油、肉、蛋等群众生活必需品的检测力度。………如果有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、串通涨价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、囤积居奇、哄抬物价、以次充好、变相抬价等违法行为,将依法严肃查处,典型案例还将要予以公开曝光”。
这是好事,老百姓举双手欢迎。但是,作为老百姓生活乃至一生最大的生活必需品的住房价格(住房价格畸高,已经严重影响到老百姓的安居乐业和社会和谐,老百姓意见强烈),报道却一字没提,着实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和纳闷!难道楼市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还要得到鼓励!然而中国楼市疯狂的现状却让人无语!
房地产领域囤积居奇(囤房囤地、溅买溅卖、倒买倒卖、自买自卖,许多今天楼王的土地都是以前划拨和协议出让的、造成大量国有土地资源的流失)、偷税漏税、哄抬房价、以次充好(楼脆脆、楼倒倒、楼歪歪、楼漏漏现在严重)、信息欺诈(网上房地产的“变色龙”、100%退房率、虚假成交信息等)、捏造散布散布涨价信息(所谓楼市“大起不落”和“涨幅趋缓”的谬论)、放纵楼市投机(竭力托市、信贷、利率、首付、税收的放松)及权钱交易等违法现象十分严重!有关方面为什么对房地产领域的违法现象置若罔闻?!为什么无动于衷?!为什么还如此放纵和怂恿?!法律何在?!公理何在?!民意又何在?!谁要为大量的国有土地资源(资产)流失负责?!这不是轻巧一句“历史遗留问题”就能敷衍了事的!必须经得起时间、历史和人民的检验!
房地产领域的严重违法、违规行为,至少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(土地两年不开发收回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法》(个人住房交易征收20%所得税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(虚假广告、欺诈,例如网上房地产的“变色龙”、100%的推房率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(贪贿10万元以上,情节恶劣者死刑,现实量刑过宽、违法成本太低,导致前腐后继)。
“誓与高房价共存亡”!“中国房价畸高是由于老百姓对地方政府的失望”!我在不同场合已多次听到,希望这样的调侃,这样的失望,我们的人民公仆能听到!“民有所呼、我有所应”!我们的公仆门应该做点什么?!
“打蛇打七寸,擒贼先擒王”!依法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的囤积居奇哄抬房价等违法现象,依法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的权钱交易现象,中国房地产价格的理性回归是分分秒秒的事!就看你敢不敢动真格!房地产价格的短期理性回归同长期(10、20年乃至50、100年以后)的理性、螺旋式上涨是不矛盾的!房价的上涨应同老百姓的收入增长想匹配!房价的上涨应该以保障性住房体系的完善为前提!
在中国住房保障体系严重滞后和拖延的情况下,在中国楼市已经演变成全世界资产阶级的赌场的情况下,中国占权重最大的中低收入者的处境是十分危险的!我们不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的违法行为,而是诱导广大善良、无奈、焦虑、恐慌乃至“疯狂”(由恐慌变成“疯狂”)的中低收入者进入楼市赌场,这是十分不公平的!也是不道德的!
“有法不依、执法不严、违法不咎”是对法律、制度、民意的无情践踏!也是对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价值取向的又一次拷问?!
2009.11.25于上海
链接:
一、顾海波:冷眼看楼市(东方卫视-深度105,视频和文字)
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/blog_49e1242f0100flto.html
二、顾海波:国土部官员混淆概念、推卸责任。
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/blog_49e1242f0100fo7o.html
三、顾海波:地方政府托举楼市六宗罪
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/blog_49e1242f0100fqa6.html
四、顾海波:网上房地产是最大的欺诈道具。点击
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/blog_49e1242f0100egl8.html
五、顾海波:东方卫视--房价何时跌(视频和文字)?点击
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/blog_49e1242f0100euc0.html
六、顾海波:房价疯癫,管理层贼喊捉贼
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/blog_49e1242f0100dyul.html
顾海波:上海市城市经济学会、中国房地产界独立思想者、高级经济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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